從小就很實在的我, 一直到長大後, 甚至到現在仍然發覺自己是那麼的現實. 現實不一定代表小氣, 而是依照實際所看到的情況來看現在. 但有時卻變成 “事不關己, 己不留心”. 然而, 這幾天在TMF中所講的 “說故事”, 就是用故事的形式將聖經講出來. 我發現自己原來也是一位故事者. 故事者不是很會講故事, 而是因為當與文字相比時, 我會更受故事影響, 更容易記起來. 也因故事給我很實際的情形 或examples. 讓我這個很實在的人能看到其實是發生了什麼. 或者, 就是因為這樣, 神才讓我來到台灣, 向這裡的故事人述說衪的故事.
另一方面, “說故事” 的危機就是沒有很實際的向人指出故事中的意思與應用. 他們說, 要相信聖靈會在聽者心中工作, 我們只需忠心講這故事…但…究竟我們的責任是在什麼? 是只講故事? 還是將他們帶到神面前? 現時, 我還是不太理解“說聖經故事”當中的意義. 仍有待去查考. 願神給我智慧如何去運用這“說故事”的方法.
20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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